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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根据税法的规定,纳税人收取的违约金,应当作为价外收费,一并计入应税销售额或者营业额,交纳增值税、消费税,或者营业税。
2、收到的违约金,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,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。
3、实务上,可以考虑直接计入“主营业务收入”科目,不会漏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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