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应纳税额=(2000+100)×(1-20%)×1.2%+70×12%=28.56(万元)
若2000万元和100万元指的是10栋房屋的,则:
应纳税额=(2000+100)×(8/10)×(1-20%)×1.2%+70×12%=24.53(万元)
注: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,如暖气、通风、煤气、照明、卫生等设备。
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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